海洋学院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10

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要求:推荐指标不分学术和专业学位,要说明名额是按学院整体还是分解到专业。

分配原则:综合学生数量、专业建设等因素,设置基础指标和竞争指标,促进专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先按照专业排名确定基础指标,各专业候补前两名参与学院排名。

总推荐名额:17名  

各专业(学科)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基础指标16名:每个自然班分配2个基础指标,电子信息工程(6名)、通信工程(4名)、水声工程(2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4名)。

2)竞争指标1名:除去基础指标外,各专业剩余同学前2名参与竞争指标分配(按学院内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取第1名)。

推免生遴选具体方案:

要求:明确综合素质评价分和综合成绩计算规则,如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各种奖励、加分规则等权重和计算方法。

遴选方案及规则:

学生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绩点排名,按照“专业前百分之三十有资格申报”的原则进行报名。推免总分按百分制量化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70%,综合素质评价分占综合成绩的比例为30%。推荐资格按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以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分高的优先)。

基于学校推荐总数原则(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8倍),每个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各替补1人,学院共推荐21人(推荐名单17人和递补名单4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见《海洋学院2025届推免生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综合成绩所需佐证材料均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证书,如果没有,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2)学科竞赛以《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项目认定表》内竞赛类别为“A1”或“A2”且竞赛性质为“全国赛”的竞赛项目名称为准。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目录依据《全国大学生普通高校竞赛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学院按照学生报名时间即时点执行的江苏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目录认定学生学科竞赛获奖等级,即2024年4月23日后报名参赛的学生按照2024年度竞赛目录认定,2024年4月23日前报名参赛的学生按照2023年度竞赛目录认定。

3)特殊事项经学院相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方案由海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咨询、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推免工作咨询电话:    老师     0511-84400230

学院推免工作申诉电话:   老师     0511-8440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