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20浏览次数:1712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科学选拔,结合我院实际,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学位类别

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拟招生人数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082403

水声工程

学术学位

0824J1

海洋技术与工程

学术学位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140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二、复试方式及复试比例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实行差额复试,对于合格生源比例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量组织复试。

三、复试的组织与安排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专业知识综合面试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

3.第一批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

海洋学院第一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26日。复试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海洋学院(综合楼D)

日期

时间

安排

地点

3月25日

8:30-11:30

报到

海洋学院报告厅

(综合楼D楼2楼)

14:00-17:00

笔试

综合楼D201/301

3月26日

8:00-17:30

综合面试

综合楼D楼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5. 一志愿同等学力加试时间327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参照我校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2.报到  

我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参照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收条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报到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应届生提供毕业就业协议书)及《江苏科技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需签字盖章);

第一志愿考生于3月25日(周二)上午8:30—11:30到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综D二楼海洋学院学术报告厅,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现场报到并签到。

3.体检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4.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课考核(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考核(考试),满分150分。

信息与通信工程、水声工程、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复试科目为958《通信原理》,参考书目:通信原理,樊昌信国防工业出版社,第7版,2013年;

海洋技术与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复试科目为907《数字电子技术》,参考书目: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2)专业综合面试,包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专业综合知识。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50分,其中外语口语加听力满分共50分,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加试

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主干课程。单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加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参考书目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017001 模拟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017003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吴大正原著、李小平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082403

水声工程

017001 模拟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017003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吴大正原著、李小平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0824J1

海洋技术与工程

017001 模拟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017003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吴大正原著、李小平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085400

电子信息

017001 模拟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017003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吴大正原著、李小平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第5版,2019年

140400

遥感科学与技术

017001 模拟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康华光、张林,高等教育出版社,第7版,2021年

017002 电路

《电路》,邱关源、罗先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6版,2022年

五、总成绩的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出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满分30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核(考试)成绩+口语与听力总成绩+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成绩。

    需要关注的事项说明如下:

1.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

2.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有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每批复试结束后,学院核算考生综合成绩,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请考生登录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官网:http://ocean.just.edu.cn/查看复试结果。待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统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b.just.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

若有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参加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复试缴费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为80元/人。其中,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材料上传及科目确认通知》进行线上缴纳。

七、调剂工作

1.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专业在我校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2. 海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将采用现场(江苏科技大学梦溪校区)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海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细则》

八、监察监督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学院监督小组申诉电话:0511-84400227。

九、考风考纪

1.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

2.特别提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计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项

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有必要学校将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4.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6.未尽事宜按江苏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海洋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海洋学院

                                                                                                                   2025年3月20